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 9 人,全体董事均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全体董事有效表决,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按照公司2024年上半年可用于分配利润(即人民币210,254.02万元)的35%,向全体股东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3,609.07万元(含税)。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股息将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支付。
如在公司披露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至实施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增发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表决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