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 币 115,743,592 元 后 , 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978,929,768元(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82,474,352元,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04,177,472元,尚未使用A股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74,752,296元。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188,160,376元,与尚未使用的
A股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86,591,920元,为尚未到期而未返还至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30,000,000元与收到的银行利息(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143,408,080元之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参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A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A 股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 372005532018000028917 活期 3,183.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8110601012700890516 活期 129.4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 802790200104079 活期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 372005532013001307933 活期 12,096.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227337982725 活期 3,406.21
合计 18,816.04
2019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协议中该专户的用途由“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改为“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码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
码头二期工程项目”。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402号)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岛港2022年度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 1: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7,892.982022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247.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6,71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417.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累计投截 至 期 末 投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 部 分 变 更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入金额与承诺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本 年 度 实是否达到否发生重大变
(如有)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4)=(2)/(1) 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化
(2) =(2)-(1)
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储备库工程项目 请参见附表 2 -
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 已变更
泊位及配套北二突 请参见附表 100,000.00 31,283.00 31,283.00 5,832.07 29,685.24 -1,597.76 95% 2023 年 注释 1 注释 1 否
堤后方堆场项目 2
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堆场一期项目 请参见附表 2 18,000.00
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 不适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