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于2021年12月14日增持公司H股股份14,771,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5.54% 增加至55.7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青岛港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14,771,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青岛港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14,771,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23%。
本次增持前,青岛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605,332,000 股(包括直
接持有的 A 股股份 3,522,179,000 股、H 股股份 69,414,000 股以及通过其控股
子公司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间接持有的 H 股股份 13,739,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5.54%。本次增持后,青岛港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620,103,000 股(包括直接持有的 A 股股份
3,522,179,000 股、H 股股份 84,185,000 股及通过金控公司间接持有的 H 股股份
13,739,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5.7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