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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88 沪市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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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88: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9-00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肖星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周慕冰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行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1、发行金额: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期限: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地点和方式: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或一次性在境内市场发行。

    6、损失吸收方式:当发生发行文件约定触发事件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本次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条款、发行批次、发行时间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授权本行董事会宣派和支付全部利息(若取消部分或全部利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8.67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76.26亿元。

    (三)以本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99.83亿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739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08.62亿元(含税)。按照该期间集团合并口径下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分红比例为30.01%。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提名周慕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慕冰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周慕冰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其连任本行执行董事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任期自其本届执行董事任期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周慕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十二、提名王欣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欣新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其他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王欣新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欣新先生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王欣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附件一:周慕冰先生简历

    附件二:王欣新先生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一:

                周慕冰先生简历

    周慕冰,1957年9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16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先后在四川省荣昌县插队,四川省荣昌县第四中学、四川财经学院任教,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曾先后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洋浦分行行长、总行政策研究室主任、福建省分行行长,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政府秘书长。2004年3月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2010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附件二:

                王欣新先生简历

    王欣新,1952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5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会研究会名誉会长,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顾问,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首批首席研究员;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工作组(2015年至今)中国代表团专家顾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