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425,3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31.0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 6,004.9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24,926.07 万元,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1)第 0385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630.38 万元。2023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0,931.04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含税) 6,004.97
加:利息收入 398.19
减:2021 年使用募投资金 16,314.79
减:2022 年使用募投资金 2,494.51
减:2023 年使用募投资金 884.5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630.38
(二)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532,828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487,869,973.2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10,948.8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8,159,024.4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9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为 48,030.76 万元。2023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787.00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含税) 971.10
加:利息收入 1.87
减:2023 年投入使用 12,274.4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结余额 35,543.2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48,030.76
差异[注] -12,487.48
注: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两个原因导致:一是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发行费金额尚未置
换,金额为-212.99 万元;二是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尚未置换,金额为
-12,274.49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已于 2024 年 2 月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
公司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113601013600252513 活期 272,266.8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17304687000230 活期 13,543,359.6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21000603013000503892 活期 29,316.8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21000603013000503968 活期 65,500.8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21000603013000502994 活期 42,375,741.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113601013900252514 活期 17,612.80
合计 56,303,798.05
[注]: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本报告期后开立,暂未列示在上表
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
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
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