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79 股票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公司拟将“高端汽车模具
智造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7,652.39万元调整为人
民币 1,500.00 万元,投资总金额不变;拟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
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35,883.06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2,700.00 万元,投资总金额不变;拟将“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25,209.29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投资总金额不变;拟将“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由人民币 26,374.84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3,615.90 万元,以上项目的不足部
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532,828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487,869,973.24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10,948.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8,159,024.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3〕1-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 17,652.39 17,652.39
2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 35,883.06 35,883.06
3 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5,209.29 25,20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26,374.84 26,374.84
合计 105,119.58 105,119.58
(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经审慎判断,并基于不同募投项目投入的轻重缓急安排,为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原项目投资金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 17,652.39 17,652.39 1,500.00
心建设项目
2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 35,883.06 35,883.06 12,700.00
造中心建设项目
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
3 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25,209.29 25,209.29 20,000.0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6,374.84 26,374.84 13,615.90
合计 105,119.58 105,119.58 47,815.90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英利汽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事项已经英利汽车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