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79 股票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或“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拟将“长春英
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非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
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
募投项目”)。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425,3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31.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004.97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24,926.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385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
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入募集资 已投入募集 尚未投入募
金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5,773.22 1,226.78
(二)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全部竣工。受建设期间内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迟延,公司对后续建设方案进一步做了细化,优化了设备配置,部分设备的交货周期较长,因此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调整前后的上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三)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的变更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考虑,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非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的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7,480.5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7,480.5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75.15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募集资金实际 利息收入扣 预计尚未投入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a) 投入金额(b) 除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金额
净额(c) (d=a+c-b)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设备(非金属 7,480.57 3,475.15 232.15 4,237.57
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注:实际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原募投项目尚余部分待支付尾款,系前期已签订
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相关合同项下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给相关供应商。
(二)项目变更原因
原募投项目系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部分投资,已使用金额主要用于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资产后续仍能继续使用,并帮助公司提高整体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鉴于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情况及公司产能布局发生了一定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7.57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17.00%)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建
设项目”,实施主体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 长春英利汽车
限公司设备(非金属 7,480.57 7,480.57 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变更后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 长春英利汽车
限公司设备(非金属 7,480.57 3,475.15 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 4,534.67 4,237.57 合肥英利汽车
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工业有限公司
(三)拟变更新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2)实施主体: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合庐产业新城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4,534.67 万元,其中包括土地购置费 200.00 万元,
场地工程费用 1,660.00 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2,463.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86.4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5.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1 土地购置费 200.00 4.41%
2 场地工程费用 1,660.00 36.61%
3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2,463.00 54.31%
4 基本预备费 86.46 1.91%
5 铺底流动资金 125.21 2.76%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总投资金额 4,534.67 100.00%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 4,237.57 万元,公
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场地工程费用、软硬件设备购置费投入;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超过 4,237.57 万元,超出部分将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公司将为新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确保本次转入的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注 2:除上述资金外,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5)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整体建设期为 2 年,主要包括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安装、产线调试等内容。
(6)项目效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