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启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48,610,72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412,487 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141,198,24
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209,143,79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350,342,035 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94,253,15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94
2,531.57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10.0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6.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 394.08 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津贴
的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为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建立奖励与约束机制,董事会制定了关于 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依据《独立董事服务协议》确定,为人民币 1
0 万元/年(税前)。内部董事按照职级,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