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 庞大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
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
控股”)、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维资产”)和深圳市
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三家公司以下合称“重
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承诺自 2019 年 9 月 19 日之日起 180 日内增持庞大
集团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不高于 4 亿元,但增持后累计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量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4.99%,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增持期限届满,重整投资人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庞大集团股份 1,309,200 股,增持金额
1,479,396 元,完成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0.493%,增持计划未完成。
公告正文:
截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增持期限届满,重整投资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未
达到预期的结果,增持未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国民运力等三家重整投资人中的一家或多家。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顺利推进庞大集团重整工作,同时基于对公司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重整投资人计划对公司股权实施增持。除前述增持计划外,重整投资人与庞大集团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
增持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重整投资人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不高于 4 亿元,但增持后累计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量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4.99%。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及价格区间,重整投资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发布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
(七)增持股份计划的增持方式
重整投资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受让等方式,增持庞大集团股份。
(八)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重整投资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重整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庞
大集团股份 1,30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增持金额 1,479,396 元,完成
拟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0.493%。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所作出的(2019)冀 02 破 2 号之十五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庞大集团重整计划,并确认了重整投资人身份,重整投资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实现增持,以期通过债权收购、债务代偿、增信担
保等系列方式对庞大集团部分股东质押的部分股票予以处理来方式完成增持。但是,因与债权人、质押权人和冻结申请执行人等相关方协商谈判未能及时完成,延缓了协议转让的进度,导致增持计划未达到预期的结果,增持计划未完成。
三、其他说明
重整投资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已增持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