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27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 广汽 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不变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 股 1.5 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427,167,46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10,237,707,61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5.36 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30.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41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另行公告)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 10 股 1.5 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 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规划 2018-2020》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