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7-001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35,339,000元“广汽转债”
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15,85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25110%。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4,070,24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13924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18,674,402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自2016年9月19日起进入行权期,截至2016年
12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共16,724,653股,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
期权总量的89.56%。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3131号文《关
于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10,55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6号文同意,公司410,558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2016年2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汽转债”,债券代
码113009。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广汽转债”自2016年7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
股价格为21.99元/股,由于2016年6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及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且由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股本发生变
动,目前转股价格调整为21.7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广汽转债”转股期为自2016年7月22日起2022年1月21日。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000元“广汽转债”已转换
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4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01%。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4,070,241,000元,占可转债发行
总量的99.139245%。
(三)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可转债转股
(截至2016年11月30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4,239,124,131 45 4,239,124,1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H股) 2,213,300,218 2,213,300,218
总股本 6,452,424,349 6,452,424,394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4年7月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 了相应报告,并于 2014年 7月12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36)。
2、201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广州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4】110号),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9月1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9月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51)。
4、201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负责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60)。
5、201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确定2014年9月19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向共符合条件的62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总数6434.86万份。因2014年7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将行权价格由7.7元/股调整为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律师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61)。 6、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退休、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共取消了70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550人,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662.60万份。同时,因公司自授予日起已经实施了4次派息分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24元/股(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58)。
7、2016年8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本公
司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共授予登记550人,授予登记数量5662.60
万份。期权简称:广汽集团期权,期权代码(分三个行权期):0000000053、0000000054、0000000055(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65)。
8、2016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0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以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取消了激励资格,注销股票期权 60.18万份,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541 人,股票期权总数为5602.42万份。(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68)。
9、2016年9月9日,公司在自主行权申请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后,详尽披露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详细公告编号:临2016-071)。
10、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1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6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自2016年10月20日起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16元/股。(详细公告编号:临
2016-079)。
(二)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累计行权数量
截止2016年12
第一个行权期可 2016年12月行 占第一个行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月31日累计行
行权数量(股) 权数量(股) 期可行权总量
权总量(股)
的比重
1 曾庆洪 董事长 300,000 59,000 300,000 100%
冯兴亚 副董事长、 253,333 0 253,333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