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6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以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截止2016年8月30日,公司共有曾业辉、祝尚奇、李葆华、徐正军、夏成波、范建龙、李启程、文为、马树新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同时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60.18万份。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股票期权总数由5662.60万份调整为5602.42万份。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意见
鉴于曾业辉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经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同时将期权数量由5662.60万份调整为5602.42万份。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曾业辉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经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550人调整为541人,同时将期权数量由5662.60万份调整为5602.42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同时也符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三)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的数量履行了必须的法律程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均按照《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方法进行,该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