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65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数量:56,626,000份。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550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基本情况
(一)2014年 7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并于 2014年 7月 12 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36)。
(二)2014 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
来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4】110号),经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 9月 1 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4年 9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51)。
(四)2014年 9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授权负责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60)。
(五)201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董事会确定2014年9月19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向共符合条件的62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总数6434.86万份。因2014年7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派发每 10股 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将行权价格由7.7元/股调整为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律师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4-061)。
(六)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退休、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共取消了70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550人,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662.60万份。同时,因公司自授予日起已经历实施了4次派息分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24元/股(详见公告编号:临2016-058)。
之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授予登记。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的36个月内为行权期,并且分三次行权,各次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权益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权益
第一次行权 1/3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权益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权益
第二次行权 1/3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权益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权益
第三次行权 1/3
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广汽集团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0000000053、0000000054、0000000055。
3、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数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授予登记总量的
(份) 的比例
比例
张房有 董事长 950,000.00 1.6777% 0.0148%
曾庆洪 副董事长、总经理 900,000.00 1.5894% 0.0140%
袁仲荣 副董事长 810,000.00 1.4304% 0.0126%
姚一鸣 董事 740,000.00 1.3068% 0.0115%
冯兴亚 执行董事、常务副总 760,000.00 1.3421% 0.0118%
经理
卢飒 执行董事、董事会秘 760,000.00 1.3421% 0.0118%
书、副总经理
陈茂善 董事 740,000.00 1.3068% 0.0115%
吴松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740,000.00 1.3068% 0.0115%
张青松 副总经理 740,000.00 1.3068% 0.0115%
李少 副总经理 740,000.00 1.3068% 0.0115%
王丹 副总经理 740,000.00 1.3068% 0.0115%
区永坚 副总经理 740,000.00 1.3068% 0.0115%
陈汉君 副总经理 143,300.00 0.2531% 0.0022%
小计 9,503,300.00 16.7826% 0.1477%
其他激励对象 47,122,700.00 83.2174% 0.7323%
总计 56,626,000.00 100.0000% 0.8800%
四、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