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 广汽集团 A 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 2012—22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长丰”)实现 A 股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
并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广汽长丰注销
广汽长丰已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起终止上市。目前公司注销的相关手续正在
办理中。
二、关于合资公司设立
根据本公司临 2012-18 号公告(2012 年 8 月 1 日公告),本公司拟通过公开
挂牌转让方式以底价 13.92 亿元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
“广汽三菱”)50%股权,以实现合资公司的设立。
2012 年 8 月 6 日至 9 月 3 日,广汽三菱 50%股权于广州产权交易所(下称“广
州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在该挂牌转让的公告期内,仅有三菱自动车工业株
式会社和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以下合称“三菱方”)联合向广州产交所递交了意
向受让材料,并办理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
9 月 4 日经广州产交所对三菱方进行资格核实及确认,广州产交所认定三菱
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和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
9 月 5 日,本公司与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和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正式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和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共同持受让广汽三
菱 50%股权。
目前该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汽
三菱的股权架构将为:本公司持有广汽三菱 50%股权,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持有广汽三菱 33%股权,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持有广汽三菱 17%股权。
本公司将加紧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
批复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本公司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