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7日和2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015);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4元(含税)。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2019-046),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除息日为5月27日,该分红方案已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如下:
1、拟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13.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3元/股(含13.33元/股)。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3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3,75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3、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回购数量为15,003,750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回购前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 若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 划,回购股份全部注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 - 15,003,750 0.69% - -
股份
无限售条件 2,175,923,580100.00% 2,160,919,830 99.31% 2,160,919,830100.00%
股份
总股本 2,175,923,580100.00% 2,175,923,580 100.00% 2,160,919,830100.00%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