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4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13.50元/股)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回购股份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公司于2019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81,818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止2019年5月13日,公司回购期间时间已经过半,由于公司股价持续超
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尚未开始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
5日、4月2日、5月7日和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
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涉及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事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调整前:
按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情况如
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 9,090,910- 0.42%-0.84% 10,000—20,000 通过回购股份方
股计划 18,181,818 案之日起六个月
内
调整后:
按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50元/股测算,情况如
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 7,407,408- 0.34%-0.68% 10,000—20,000 通过回购股份方
股计划 14,814,814 案之日起六个月
内
2、 拟回购的价格
调整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11.00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13.50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调整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2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81,818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2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814,814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4、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调整前:
假设按照回购数量为18,181,818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回购前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 若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 划,回购股份全部注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 - 18,181,818 0.84% - -
股份
无限售条件 2,175,923,580100.00% 2,157,741,762 99.16% 2,157,741,762100.00%
股份
总股本 2,175,923,580100.00% 2,175,923,580 100.00% 2,157,741,762100.00%
调整后:
假设按照回购数量为14,814,814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股份类别 回购前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 若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 划,回购股份全部注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 - 14,814,814 0.68% - -
股份
无限售条件 2,175,923,580100.00% 2,161,108,766 99.32% 2,161,108,766100.00%
股份
总股本 2,175,923,580100.00% 2,175,923,580 100.00% 2,161,108,766100.0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无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必要调整,
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
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
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并进一步结合公司近期股价表现等实际情况所出的审慎决定。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良好,以自有资金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有
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合理、可行。本次修订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