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 份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7
第三节 董事会 ......31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3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监事会 ......41
第一节 监事......41
第二节 监事会 ......4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44
第三节 内部审计 ......47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8
第一节 通知 ......48
第二节 公告 ......4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2
第十二章 附则 ......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5997274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8,680,000 股,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Port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 162 号 807 单元。
邮政编码:511458
经营场所:
1.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港口中心 20-24 层
2.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之技术楼 307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7,544,531,35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党组织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企业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组织等方面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作用。公司党委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履行好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结合,
统一规划,同步落实。党组织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
行使职权。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组织事先研究,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按法定程序决策。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客户至上、
诚信服务,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协调发展,努力实
现企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把广州港建设成为我国重要
的现代港口物流中心和国际一流的深水枢纽港,成为在国际上有重
要影响的综合性港口经营人。
第十四条 一、主营项目类别:水上运输业。
二、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的除外);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信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
资;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
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其他仓
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港口及航
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运工程设计服务;铁路沿线维
护管理服务;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
(汽车清洗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
仓储);物业管理;物流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代理服务;商品
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冷库租赁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铁路运输通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电子技
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数据处
理和存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软件测试服务(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电子工程设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工程设计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设备工
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系统工程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受企业委托从
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
许可经营项目: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
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
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
拖带等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
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
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
品油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经营;危险化
学品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货物运输(具体经营项目以交
通部门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7,544,531,351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
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