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 号),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港”)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51,351,351 股,每股面值1.00 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98.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653,873.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1,346,125.04 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前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各银行开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3880018800007951338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 正常使用
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800181000017368 司堆场三期工程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44050147004100000126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公司港湾广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
广州天河支行 120907233010404 码头筒仓三期工程项 正常使用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3602000519201124611 新沙港区 11 号、12
公司广州第二支行 3602000514200019534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 正常使用
位工程项目
注: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湾广场支行没有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权利,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代为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湾广场支行履行,该协议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湾广场支行。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湾广场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账号:44050147004100000126)余额为 0 元,募集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