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6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8: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 号港口中心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其中独
立董事陈舒、樊霞、吉争雄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韶关港北江港区白土作业区一期项目工程概算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韶关港北江港区白土作业区一期工程设计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72533.44 万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报公司 2021 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 6 家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报 2021 年资产损失处理,
金额合计 463.9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 417.58 万元,存货损失 12.46 万元,
应收账款损失 33.95 万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贸易业务申请 2022 年度融资及质押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 年累计融资额度 12 亿元,累计
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质押额度 1.8 亿元。
2.同意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 年累计融资额度 24.5 亿元,累计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质押额度 7.2 亿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忠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