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
事。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 号港口中心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其中董
事宋小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193,1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6,306,74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1%;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债务融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40 亿元;融资品种包
增发、发行可转债、保险债权计划等。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实施债务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4 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与中远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关联交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4 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 10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可申请提前还款,利随本清。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单笔贷款的相关事宜。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4 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2021年至 2023 年。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4 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担保授信,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 2.5%/年,有效期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副董事长黄波、董事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4 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广州港海嘉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按股比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港海嘉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重新签署担保承诺函,担保函借款
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止。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担保相关事宜。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36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8 亿元。期限自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实际资金结存情况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