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亓炳生先生持有公司 6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57%;公司总工程师赵迎九先生持有公司 52,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4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并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亓炳生先生、赵迎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亓炳生先生、赵迎九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亓炳生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6,5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14%;赵迎九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3,2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1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且减持比例不超过其个人持股总额的 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亓炳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66,000股
持股比例 0.005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6,000股
股东名称 赵迎九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52,800股
持股比例 0.004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52,8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亓炳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5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1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5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赵迎九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3,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1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本次计划减持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亓炳生先生、赵迎九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如果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等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