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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电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
园 B 座 11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9 名,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独立董事吴培国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 8 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二、《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阳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培国)》《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宇建)》《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琨)》。

  四、《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华电重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223.32 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222.33 万元,
分配 2022 年度利润 11,591.03 万元,母公司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
126,100.6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16,510.58 万
元。

  同意拟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66,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26 元(含
税),合计人民币 3,033.16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1.10%,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于 2023 年期末组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合理、审慎,符合相关规定,资产评估范围完整,假设合理,方法恰当,结论公允。同意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2023 年度不对商誉计提减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公司《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和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合并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评估范围完整,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能够公允地反映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合规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也没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通过此议
案。

  关联董事郭树旺先生、袁新勇先生按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综合绩效等因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我们认为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工资总额预清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六、《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通过此议
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刁培滨先生、樊春艳女士、王燕云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 2023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均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 年度已经发生的和 2024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十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预控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九、《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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