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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 沪市 华电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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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电重工: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提供 31,950 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提供 10,000 万元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提供 1,000 万元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3 年,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
款方式分八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 25,000 万元,其中第一笔
为 4,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到期;第二笔为 3,000 万元,
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到期;第三笔为 1,050 万元,将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到期;第四笔为 3,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到期;
第五笔为 3,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到期;第六笔为 2,950
万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到期;第七笔为 3,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到期;第八笔为 5,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到
期。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分两笔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 6,950 万元,第一笔为 4,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到期;第二笔为 2,950 万元,将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到期。目前,曹妃甸重工为维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较大,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委托贷款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考虑到曹妃甸重工在银行贷款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等实际情况,为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 31,95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 31,950 万元,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 利率。

  2023 年,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
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 5,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委托贷款余额为 2,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到期。
重工机械正处在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且有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满足重工机械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5,000 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向其提供 5,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重工机械提供 5,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

  近年来,武汉华电自主开发市场及执行项目规模不断增大,其经
营性采购也随之增加,流动资金存在缺口。为缓解武汉华电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武汉华电提供 1,0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

  2023 年,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分两笔向河南华电提供财务资助 5,500 万元,其中第一笔
1,5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到期,第二笔 4,000 万元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到期。2024 年,河南华电预计在归还上述到期委托贷
款后将出现流动资金缺口。为缓解河南华电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拟在前述 5,500 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继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另外,以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方式向河南华电提供 4,5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河南华电的股东郑州金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协调其母公司河南汇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财务资助向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31,95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10,00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曹妃甸重工

  曹妃甸重工,2009 年 5 月 20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彦辉,注册
资本 36,2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址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滨海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租赁;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主营业务为大型物料输送设备、海上风电设备、海上光伏产品、氢能设备的生产制造。

  曹妃甸重工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
178,059.61 万元,净资产 39,156.0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8.01%;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1,469.68 万元,净利润 30.6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 160,710.97 万元,
净资产 38,578.6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6.00%;2024 年 1-3 月,实
现营业收入 11,568.14 万元,净利润-648.21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向曹妃甸重工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31,9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3%,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重工机械

  重工机械,2004 年 4 月 9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
本 22,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景顺路 8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氢能产品生产制造。

  重工机械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 106,067.52
万元,净资产 44,706.4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85%;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1,952.21 万元,净利润 2,826.5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 99,580.85 万元,净

资产 45,377.08 万元,资产负债率 54.43%;2024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17,220.65 万元,净利润 695.05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向重工机械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8%,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武汉华电

  武汉华电,2010 年 12 月 1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肖春来,注册资
本 10,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 1 号,经营范围:能源、环保、水利、矿山、交通行业的工程承包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金属结构产品的设计、制造;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原材料贸易、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产品生产制造。

  武汉华电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97,257.77
万元,净资产 33,477.2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58%;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6,229.83 万元,净利润 5,883.7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90,115.81 万元,净
资产 34,681.5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51%;2024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26,316.00 万元,净利润 1,159.87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向武汉华电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0 元,不
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河南华电

  河南华电,2010 年 12 月 20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永光,注册
资本 5,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60%,住所及经营地为河南郑州航空港区空港六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主营业务为电站四大管道加工、管件制造。

  河南华电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河南华电资产总额 33,286.88
万元,净资产 10,440.2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8.64%;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074.30 万元,净利润 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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