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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 沪市 华电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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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华电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601226:华电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
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董事李国明先生、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王琨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 6 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通过此议
案。

  关联董事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李国明先生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同意将公司海洋与环境工程事业部更名为海洋工程事业部。

  五、《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六、《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李国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樊春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李国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樊春艳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樊春艳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樊春艳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本次调整公司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吴培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吴培国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吴培国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培国先生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董事提名人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八、《关于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对牛文献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根据牛文献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牛文献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次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牛文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樊春艳女士简历

  樊春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8 年 11 月出生,经济
学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正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资金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资金处副处长、处长。

                        吴培国先生简历

  吴培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 年 10 月出生,大学
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施华工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谐慧领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林业部镇江林业机械厂总工程师、厂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苏州林业机械厂厂长、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机重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助理。

                        牛文献先生简历

  牛文献,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 10 月出生,武汉
水利电力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工学学士,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高压管件厂总工程师、副厂长;郑州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热能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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