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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 沪市 华电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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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华电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8

601226:华电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及 12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或“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自 2020 年筹划发展氢能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和布局阶
段,该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仍以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与环境工程为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及 12 月 17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78 亿元,同比下降 10.9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 亿元,同比增加 378.36%,新签销售合同 51.35 亿元,同比减少 33.61%,另,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 10.20 亿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
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证 A 股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静态市盈率为 74.66,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87.1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三)公司氢能业务发展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自 2020 年筹划发展氢能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和布局阶段,该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仍以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与环境工程为主。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后,声明如下:“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网披露文件
 1、控股股东《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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