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彭刚平先生、袁新勇先生、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王琨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 5 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补选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补选李国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