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45.00 万股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5月13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审核意见。
2、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30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
网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
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对外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1)公司授予考核条件: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准,2019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80%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2019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9%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2019 年ΔEVA>0。
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公司授予业绩达成情况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准,公司 2019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85.26%,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80%且高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54.73%;公司 2019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1.80%,高于公司设置目标值
1.79%且高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1.50%;公司 2019 年ΔEVA>0。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 2019 年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1,34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5,500.00 万股的 1.16%。
3、授予人数:197 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6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 33%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 33%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 34%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层级授予总量 占授予总量的 占目前总股本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赵胜国 副董事长 12.00 0.89% 0.01%
郭树旺 董事、总经理 12.00 0.89% 0.01%
侯旭华 副总经理 10.00 0.74% 0.01%
赵 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10.00 0.74% 0.01%
书、财务总监
肖东玉 副总经理 10.00 0.74% 0.01%
亓炳生 副总经理 10.00 0.74% 0.01%
袁新勇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0.74% 0.01%
李苇林 纪委书记 10.00 0.74%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261.00 93.75% 1.09%
(合计 189 人)
合计(197 人) 1,345.00 100.00% 1.16%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5 月 1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向 19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45.00 万股。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