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电力院”)(联合体成员方)与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签署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阳神泉一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
目 EPC 总承包 I 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 137,985.0236 万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与赤澳村之间办公楼101号房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翼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南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风电、港口的开发、建设、运营;风电工程技术及风电相关技术开发;新能源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工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物流服务;售电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本工程29台上海电气单机容量7MW 风电场的工程设计(不含勘察)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手续(含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审);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及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性能质量检测、验收、移交生产、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验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合同金额:137,985.0236万元人民币。根据投标时的联合体协议书,公司负责采购、施工总承包部分,约占合同总金额的97.13%;国核电力院负责设计部分,约占合同总金额的2.87%。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竣工结算款等。
履行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672日历天。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文件和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私自转让合同的权利或义务、未经批准私自撤离施工设备和材料、工期延误、未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且项目通过业主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投资决策会后方可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65%。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于提升公司在广东区域的海上风电工程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为公司与国家电投签署的第五个海上风电项目,双方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尚需通过业主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投资决策会后方可生效。海上风电建设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沿海多台风天气,有时不利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揭阳神泉一400MW 海上风电场
项目 EPC 总承包 I 标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