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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 沪市 华电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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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华电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8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青松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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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通知,

调整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华电重工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676.10万元,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86,764.11万

                                        -

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567.61万元,本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1,872.60

万元。另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22,520.10

万元。

     同意拟订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

1,15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元(含

税),合计人民币1,155.00万元,约占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实现可分配利

润的36.08%,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

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17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九、《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

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17

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十、《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按照《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兑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十二、《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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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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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通过此议

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生效日起一年,可自动延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关联董事孙青松、霍利、彭刚平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七、《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终止两个募投项目(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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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是基于相关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项目实施主体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也不会影响公司“十三五”整体战略的推进与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本次使用上述拟终止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