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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43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表决的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10 亿元,以公司总股本 96.95 亿股
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 1.03 元(含税)。同意由董事会及相关人士负责组织实施并办理 2024 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以非公开协议方式现金收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持有的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88.6525%股权。同意陕西煤业、陕煤集团与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协商将回购义务转移至陕西煤业,后续由陕西煤业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电力集团股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一切事宜。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成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3、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