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22 公司简称:林洋能源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473,383.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3,033,344.83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2,303,334.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67,590,654.13元,扣除已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180,291,630.48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78,029,034.00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累计支付30,003.35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支付金额6,514.03万元视同现金分红。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林洋能源 601222 林洋电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崔东旭
办公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电话 0513-83356525
电子信箱 dsh@linyang.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智能电网
随着我国“双碳”发展路径的逐渐清晰,可以预见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并网必将带来电源侧出力的随机性、波动性及间歇性等问题,对电网可持续供电、安全稳定和生产经营将带来重大挑战。为进一步催化新型电力系统在“源、网、荷、储”等不同环节的建设、升级需求,智能电网作为解决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方案受到行业广泛关注,行业发展具有较大潜力。国家电网于 2021
年 7 月印发《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 年)》,提出 2035 年基本
建成新型电力系统,2050 年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加强电网数字化转型、加强调节能力和灵活性建设、加强电网调度转型升级、加强源网协调发展、加强节能提效和电能替代、加快技术创新、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价格形成机制等。南方电网于 2021 年 5 月印发《南网电网公司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白皮书》,提出2025 年前初步具备新型电力系统基本特征,2030 年前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2060 年前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并不断发展。重点举措包括加快新能源接入、推动多能互补的电源体系、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分区互联主网架、建设智能调度体系、深化电能替代和低碳转型、推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立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数字电网建设等。
此外,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相继提出智能电网建设规划,而包括部分亚洲、非洲、中东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结合电网的大规模建设、升级和改造,正在全方位推进智能电网的建设,拉动了包括智能电表在内用电设备的市场需求。随着智能电网在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推进和在发达国家的逐步优化,预计海外智能电表的市场需求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态势。
(2)光伏行业
“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迎来市场化建设高峰,在“碳达峰、碳中和”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目标指导下,2021 年我国光伏行业制造端、应用端、进出口都取得了快速增长。2021年 5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1 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 305.99GW,2021 年
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 54.88GW,同比增长 13.9%,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随着光伏发电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叠加“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以及大基地的开发模式,集中式光伏电站有可能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另外,随着光伏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叠加整县推进政策的推动,分布式项目仍将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2021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方
案》立足还原绿电绿色产品属性的逻辑起点,着眼绿色能源生产消费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构建,通过牵住流通环节电力交易的“牛鼻子”,既激活绿色电力的生产侧和消费侧,又促进多机制衔接融合,是电力行业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电力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下的超额消纳量交易实施、绿证交易开展,为电力行业提供了一个多类型市场机制并存、共同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市场化环境和格局。
(3)储能行业
在“双碳”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可显著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消纳水平,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可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削峰填谷、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在未来我国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越发突显。
2021 年,从国家顶层设计到地方各层面出台了与储能相关的政策超 200 余项,涉及指导意见、
市场交易规则、电价机制、补贴及建设规划等各方面。储能由“十三五”商业化初期,向“十四
五”规模化发展,储能项目加速落地。2021 年 3 月 1 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
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路径将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7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30GW+);到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随后浙江、湖南、内蒙古、山东等地方政府也都明确提出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浙江提出“十四五”力争实现 2GW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湖南提出力争 2023 年建成电化学储能电站 1.5GW/3GWh 以上。7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均在不同程度上拉大峰谷价差电价。按照全国最新的峰谷差,用户侧储能开始逐步具备投资经济性。8 月10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 15%的挂钩比例(时长 4 小时以上)配建调峰能力,按照 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10 月 26 日,国务院正式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万千瓦以上。12 月 24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明确将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等新型储能纳入并网主体管理,并且鼓励新型
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2022 年 2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已印
发关于《“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到 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 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2021 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新型储能产业正式步入规模化发展的元年。锂离子电池当前仍占据电化学储能市场的主导地位,据 EESA 统计,2021 年中国企业国内电化学储能项目装机量为 3.87GW/5.85GWh,在全球的装机量为 7.31GW/12.1GWh。同时,EESA 预估2022 年中国企业国内电化学储能项目装机量将达到 15GWh,中国企业全球电化学储能项目装机量则达到 35GWh。
(4)氢能行业
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发展氢能已经成为发达经济体的共识,加快氢能发展,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氢作为一种来源广泛、清洁零碳、
灵活高效、应用场景丰富的二次能源,是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理想互联媒介。全球主要国家高度重视氢能的发展,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将氢能上升到国家能源战略高度,不断加大对氢能的研发和产业化扶持力度,制定政策激励措施来支持氢能的应用研究,推进氢能产业规模化。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绿色氢
供应政策制定指南》,到 2021 年底,全球电解槽制氢能力预计将增至每年 3.1 吉瓦。按照 IRENA
的预测,无碳经济需要全球每年产生 130-160 吉瓦的电解槽制造绿氢的能力,到 2050 年每年生产大约 4 亿吨的绿氢。
我国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减碳行动的开展,氢能产业正驶入快车道,国家对氢能产业的支持力度正持续提升,约 30 多个省市对氢能产业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氢能产业化进程加速。在政府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相关行业的企业正积极选择切入氢能行业。
2022 年 3 月 2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规划》对我国氢能发展做出顶层设计和积极部署,首次明确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强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发挥氢能长周期、大规模储能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