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3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22年 4 月 25 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 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提前 10 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0,473,383.0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3,033,344.83 元,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2,303,334.4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67,590,654.13元,扣除已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 2020 年度现金红利180,291,630.48 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78,029,034.00 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本次预计金额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总计不超过 1.2 亿
租赁厂房 总计不超过 50 万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租赁员工宿舍 总计不超过 200 万
租赁办公用房 总计不超过 500 万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绿化景观 总计不超过 100 万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总计不超过 2500 万
江苏推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总计不超过 700 万
注: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上述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一半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获得较好的收益,为了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迅速扩张,汇率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
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本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5 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单笔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二期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经股东提名,张桂琴女士、张天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玉娥女士为第五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玉娥女士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不超过 30 万元/年,保险期限 12 个月,赔
偿限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全体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