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2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的公告(临 2021-31)。
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 24,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