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3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8,792,000 股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全部回购注销完成;同时,公司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间新增因转股形成的
股份数量为 9,243 股,故公司总股本由 1,757,672,023 股变更为 1,748,889,266 股,
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 1,748,889,266 元,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1.06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6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57,672,023 元。 1,748,889,266 元。
3.06 公 司 现 有 股 份 总 数 为 3.06 公 司 现 有 股 份 总 数 为
1,757,672,023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 1,748,889,266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
股面值 1 元。 股面值 1 元。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