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3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严劼 2002 年 7 月 2002 年 2002 年 7 月 201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涛 2002 年 11 月 2008 年 2007 年 12 月 2010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邵振宇 2003 年 4 月 2001 年 9 月 2001 年 3 月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严劼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7-201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2019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2018 江苏双友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2019 深圳市瀚翔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2019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19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8-2019 保正(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7 上海保正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9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7 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01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19 年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17-2018 年 江苏双友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7 年-2018 年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5 万元,对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 260 万元。在参考 2019
年度收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立信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190 万元,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两项
合计为人民币270万元。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立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报酬以及继续聘请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