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4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向 7 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1,264,66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860.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711,262.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6,288,598.27 元。上述资金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50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1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 253,000 251,192.68
2 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27,000 2,042.58
合计 280,000 253,235.26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包含部分项目完工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后,上
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
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66,7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33,000.00 119,236.25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67,000.00 43,051.04
合计 300,000.00 162,287.29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包含部分项目完工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 1,250 2.9% 5.96
公司启东支行 产品 存款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 1,250 2.9% 5.96
公司启东支行 产品 存款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0年5月8日 保本浮动 - - - 否
-2020年7月7日 型
2020年5月8日 保本浮动 - - - 否
-2020年7月7日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
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财务负责
人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向中国银行
启东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代码:CSDP20200995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4、理财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
6、产品起息日:2020 年 5 月 8 日
7、产品到期日:2020 年 7 月 7 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2)公司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向中国银行
启东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代码:CSDP20200996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4、理财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
6、产品起息日:2020 年 5 月 8 日
7、产品到期日:2020 年 7 月 7 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期权、掉期等结构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投资周期较短,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中国银行启东支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6,856.45 1,746,810.30
负债总额 751,324.13 715,22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3,047.73 1,029,062.67
货币资金 218,276.68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