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10 月 29 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等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对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2,696 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77,095,932 元变更为 976,003,236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77,095,932 股变更为 976,003,236 股。
由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 3 年期限即将届满,给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6,969,724 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76,003,236 元变更为 969,033,512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76,003,236 股变更为 969,033,512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天内(8:00-11:0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