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其进行理财。2024-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委托理财额度。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
公司拟购买投资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
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通过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