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持有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 214,8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8%;包士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74,85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4%。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 26,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1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
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5,9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0%;其持有公司股份合计质押 74,8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4.66%。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 26,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4%,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的通知,获悉包士金先生
将质押给恒真企业管理(宁波)中心(有限合伙)的 48,8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包士金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48,85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2.7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
解除质押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
持股数量 214,849,388 股
持股比例 21.9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26,0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2.1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66%
本次包士金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后,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包士
金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累
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股) 比例 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股) 量(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包士金 214,849,388 21.98% 74,850,000 26,000,000 12.10% 2.66% 0 0 0 0
包振华 1,100,000 0.1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5,949,388 22.10% 74,850,000 26,000,000 12.04% 2.66% 0 0 0 0
注:合计比例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