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田秀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0.65%减少至 9.0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接到公司股东田秀英通知,田秀英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32,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现将其有关权益
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田秀英
义务人基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份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万股) (%)
明细 大宗交易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3,248.00 1.57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万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股) 例(%)
田秀英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856.00 10.65 76,608.00 9.08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