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4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
集团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
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
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48,086,035.87 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
706,769,619.07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676,961.91元,加合并会计报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 4,697,402,134.96 元,减 2016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168,760,347.80元,本公司2017年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06,050,861.12
元。
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843,801.739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140,521.70元人
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的规定,董事会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公司在坚持内增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战略中,在以坚定不移地做强做大能源化工产业的基础上,坚持“稳健扩张+并购重组”的产业发展路径,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由于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链条和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近年来公司的盈利水平一直在行业中居于前列,2015、2016、2017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2.22%、12.21%、14.63%,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2018年公司在营运资金方面需要大量资金,资金来源主要为留存收益和外部融资,公司将优先使用留存收益补充营运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综合考虑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提出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目
前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有利于投资者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也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
集团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40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临2018-047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8-048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
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8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
集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49
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