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 059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通过
电子邮件或书面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提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推进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后,2023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总额为21.6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6.64亿元;股权投资为5.05亿元。最终投资以经批准的实际投资数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为推动下属参股公司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银石中科)10
万吨/年纳米氧化锌(一期5000吨)项目实施,公司作为银石中科持股40%的参股股东,需按照持股比例为银石中科提供额度为3200万元的担保,银石中科承诺以在建工程按公司担保比例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62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聘任李志磊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61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选举李志磊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61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