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临 033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股东瑞源(上
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417,714,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6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瑞源基金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17,714,900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该数量相应调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5.64%,即不超过 417,714,9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5.64%,即不超过 417,714,9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瑞源(上海)股权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417,714,900
投资基金合伙企 417,714,900 5.64%
一大股东 股
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瑞源(上海)股权 191,146,000 2.58% 2019/3/5~ 3.51-5.70 2019 年 2 月 2
投资基金合伙企 2019/8/22 日
业(有限合伙)
瑞源(上海)股权 176,108,000 2.38% 2019/8/29~ 3.03-4.47 2019年8月24
投资基金合伙企 2020/2/21 日
业(有限合伙)
瑞源(上海)股权 0 0% 2020/4/9~ 0-0 2020年3月18
投资基金合伙企 2020/5/11 日
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 份来源 因
区间
期间
瑞源(上海)股权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6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
投资基金合伙企 417,714,90 5.64% /3 ~ 价格 股份 求
业(有限合伙) 0 股 持,不超过: 2020/1
417,714,900 1/30
股
大 宗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417,714,9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瑞源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本公司复权后的价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瑞源基金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第三条 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第六条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本细则执行。
瑞源基金为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公司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不满 60 个月,因此,根据上述规则,瑞源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瑞源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