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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1

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7 月 19 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22 日。

    6、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事项。

    7、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1-069)。2021 年 7 月 29 日,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并上市流通,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12 人,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856.05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 89,818.6112 万股的0.95%。

    8、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①公司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93,065,47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9,330,000 股)后的 683,735,4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②公司向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3 股。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98,186,11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9,330,000 股)后的 888,856,1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

    故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调整后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Q=33.50×(1+0.3)=43.55 万股。

    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调整
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2.23-0.1)÷(1+0.3)-0.1=1.54 元。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
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2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已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2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 43.55 万股,回购价格为 1.54元/股。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和价格事项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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