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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1

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编号为证监许可[2021]735
 号《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 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 司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国海证券指派李
 金海先生、覃涛先生担任前述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 销商,并与其签订了《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以下简称“《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自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保荐与承销协议》之日起,国海证券尚未完成的对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承接,国海证券将不再履 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已委派赵旭先生、张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相关的持续督 导工作。


  公司对国海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赵旭先生:保荐代表人,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 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润化学、博硕科技、卓易信息、 英可瑞、坚瑞消防等 IPO 项目;绿色动力可转债、乾照光电非公开、海印股份非 公开、四川美丰可转债、海印股份可转债、百花村公司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 好。

    张莉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 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经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明微电子、立 高食品、华特股份等 IPO 项目;南海金控上市公司收购财务顾问、广东能源集团 资本运作财务顾问项目、福星股份非公开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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