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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08 沪市 东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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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警示内容

  1、2019 年 7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
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6 条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口头警示。
  2、2021 年 6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财务信息更正公告称,拟适用新收入准则,公
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的部分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5 条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发生上述更正仅涉及季报的财务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财务总监予以口头警示。

  (二)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公司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迅速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司加强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同时做好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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