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 9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88 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5,512,9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371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李刚先生、宗跃强
先生、罗春明先生、李文权先生、敬国仁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5,490,268 99.9941 22,640 0.0059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5,490,268 99.9941 22,640 0.0059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收购山东东润 100%股权并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5,490,268 99.9941 22,640 0.0059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拟通过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6 万吨高性能树脂及甲醛
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5,490,268 99.9941 22,640 0.0059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师强 385,490,268 99.9941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 103,642,505 99.9782 22,640 0.0218 0 0.0000
《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 103,642,505 99.9782 22,640 0.0218 0 0.0000
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
3 收购山东东润 100%股权并 103,642,505 99.9782 22,640 0.0218 0 0.0000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 / /
的议案
5.01 师强 103,642,505 99.9782 / /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同意 385,490,268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41%;反对 22,640 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表决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审议通过。
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表决同意的股数均超过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均获得审议通过。
议案 5《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属于累积投票议案,包含一项子议案,子议案的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 99.9941%,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刚、费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