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17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完成《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内容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0 年 6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317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2 人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公司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唐安斌 董事长 60 4.14% 0.10%
2 曹 学 董事、总经理 55 3.79% 0.09%
3 李 刚 常务副总经理 50 3.45% 0.08%
4 宗跃强 副总经理 45 3.10% 0.07%
5 李文权 副总经理 45 3.10% 0.07%
6 陈 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 3.10% 0.07%
财务负责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17 70.14% 1.62%
(106 人)
首次授予合计 1,317 90.83% 2.10%
5、首次授予价格:2.23 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 510ZC00219 号《验
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止,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而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已收到
112 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9,369,100 元。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不会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本次验资完成后注册
资本仍为人民币 626,601,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仍为人民币 626,601,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17 万股,公司已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完成登记手续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
五、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限制性股票(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13,170,000 13,170,000 2.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26,601,000 100.00% -13,170,000 613,431,000 97.90%
三、股本总数 626,601,000 100.00% 0 626,601,000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4,698.86 万元,对各期
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股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317 4,698.86 1,948.07 2,225.43 525.36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