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健慧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8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以及制造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博先生,于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鲍小刚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7 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教育、制造业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安永华明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7 万元。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是以安永华明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预计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度审计服务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在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现不良诚信记录,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