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200 沪市 上海环境


首页 公告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上海
      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
      易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拟与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合同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其余业务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关系

  鉴于财务公司是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6.50%的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城投集团,财务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500 号 39 层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5 日

  控股股东:城投集团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9.62 亿元,负债总额约为 78.98 亿元。2022 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 1.87 亿元,实
现利润总额 0.43 亿元,税后利润 0.32 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新一轮《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2.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同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3.服务内容及定价

  (1)存款服务

  ①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②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③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发出支付指令时及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贷款服务

  ①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②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
贷款的贷款市场报价率(LPR),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③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①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③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结算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①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交易限额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其余业务余额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5.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派有金融服务工作经验和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审慎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工作;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甲方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在必要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6.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价及分类监管等风险监测
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

  (2)乙方应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保障甲方支付结算及存款安全;在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款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并协助配合甲方风险处置工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如需),提供评估合理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便利,但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另有规定,或者与风险评估无关且涉及乙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财务公司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财务公司向公司所提供的贷款业务都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不会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6月7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该交易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没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王瑟澜、高炜、陈明吉、刘延平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其他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